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师德水平,教育和引导学校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履行职责,切实为学校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鲁教工【2016】34号文件《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工会决定九月份继续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明确做党和人民满意好老师的标准。要认真领会精神要义,全面把握内涵实质,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作用,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在知识分子、劳动模范、青年代表座谈会以及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勇立潮头、担当道义,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二)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结合实际开展教育引导,通过一系列贴近现实的活动,帮助教职工提升道德修养,强化道德实践,让广大教职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要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中华传统美德与师德建设有机融合,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重师德、学正义、守诚信、尚修养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三)认真学习师德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宣传《教师法》、《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规章,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全面提升依法依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抓严抓实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用规矩和纪律约束指导自己的思想行为。特别是党员教师,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以更加严格的标准约束自我,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结合教师节庆祝和表彰活动,大力开展向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师德典型、劳动模范。宣传和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师德征文活动。为推动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宣传弘扬新时期优秀教师的崇高品德和先进事迹,探讨、交流各地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理性思考和实践经验,开展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主题的青年教师师德征文活动。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发动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校工会将选拔优秀作品向省教育工会推荐(征文活动方案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基层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牢、抓稳。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师德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二)创新形式。要充分运用形式多样、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教育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增强师德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切实做到教育活动入脑、入心,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三)突出特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自我教育和青年教师教育为主的教育原则,要充分发挥各基层分工会宣传工具和活动载体作用,运用论坛、讲座、典型事迹宣传、演讲比赛、师德征文、谈心谈话、结对子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师德教育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
(四)注重总结。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是加强全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分工会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完善相关制度,使之常抓常新。各基层分工会要将本次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