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孔孟之乡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5浏览次数:20

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济宁市宣传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进一步推进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济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办《关于印发<“孔孟之乡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宣发〔2011〕8号)精神和《2013年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作要点》要求,确定于近期开展“孔孟之乡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专业人才,重点推荐选拔理论人才。已获得济宁市“圣地英才”称号、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不在选拔范围。

二、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纪律,具有强烈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2、业务精湛,成绩突出。专业造诣较深,在本专业领域有代表性、得到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工作成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对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贡献较大,获得市级以上或国际重大奖项。

3、年富力强,潜力较大。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一线工作,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对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专业条件

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市级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

(2)研究成果对市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3)研究成果和理论宣传、社科普及作品在全国、全省、全市产生较大影响。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选拔范围、人选条件和推荐办法,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表。推荐人选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孔孟之乡文化名家推荐表》。

2、获奖情况及业务成果。(1)获奖证书或相关表彰奖励材料复印件1份。(2)2至3件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作品形式为专著或论文。

推荐人选的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版)请于2013年10月28日下午4时前报送党委宣传(统战)部,经学校评审后统一上报济宁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本军   联系电话:3616061

电子信箱:jnyxyxcb@126.com

附件:孔孟之乡文化名家推荐表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