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09年度学院科学技术奖及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17浏览次数:53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奖励在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院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我院教职工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院的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根据新修订后的《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即将进行2009年度的学院科学技术奖及学院社科成果奖的组织评选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院科学技术奖设立科研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先进科研团队和科研先进个人5个奖项。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学院社科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

  二、申报限额及程序

  1.院本部、附院及非直属附院的在职职工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2.自然科学奖、社科成果奖、先进科研团队和科研先进个人实行限额申报。院本部和附院限额将根据20072008年科技统计时各部门、单位上报的论文、著作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其他非直属附院限额要求一致。各部门、单位一定要严格按限额初评后推荐到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

  3.科研特别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无限额,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㈠凡2007-2008年度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有重大贡献者并同时符合第1条和第28条中之一者可申报学院科研特别贡献奖。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投身于科研工作,学风民主、团结协作;有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

  2.做为第一承担人新争取或承担2项国家级课题(不包括协作课题);

  3.做为第一承担人争取到150万以上上级科研经费;

  4.做为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国家职务发明专利;

  5.做为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省级社科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发表学术论文有5篇以上被SCIEI收录;

  7.做为第一主编出版2部以上学术专著或国家级高校规划教材;

  8.在科技开发(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及成果推广应用)中成绩显著,措施得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交学院纯收益 100万元以上。

  ㈡凡在2007-2008年度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各级学术刊物或专业报纸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的系列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做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且未曾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的可申报学院自然科学奖。

  ㈢凡在2007-2008年度以我院为第一承担单位取得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通过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的应用技术成果且未曾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的可申报学院科技进步奖。   

  ㈣凡2007-2008年度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并同时符合第1条和第28条中之一者可申报先进科研团队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投身于科研工作中去,学风民主、团结协作;有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

  2.以学科为单位,研究方向明确,做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相关研究方向的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3项,均能按时完成或按计划进行并取得显著成绩;

  3.科技工作成绩突出,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有≥3项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单位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人均发表学术论文≥4篇;

  5.单位成员作为第一主编出版≥3部学术专著或国家级高校规划教材;

  6.单位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有≥4篇被SCIEI收录;

  7.单位成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2国家发明专利

  8.在科技开发(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及成果推广应用)中成绩显著,措施得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交学院纯收益 30万元以上;

  ㈤凡2007-2008年度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同时符合第1条和第28条之一者可申报学院科研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端正,事业心强,团结协作好,工作积极主动,有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精神。

  2.作为第一承担人承担≥2项厅局级科研课题能按时完成或按计划进行,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3.省部级科技进步、社科成果一等奖的前三位、二等奖的前二位、三等奖的首位研究人员,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社科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的首位研究人员;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4篇者;

  5.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1篇以上者;

  6.作为第一主编出版≥2 部学术专著者或国家级高校规划教材;

  7.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国家职务发明专利者;

  8.在科技开发(指技术、产品、工艺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做出显著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显著经济效益指:上交学院纯收益/参加创收人数≥5万元)

  ㈥凡在2007-2008年度取得以立项课题为依托的社科研究论文或著作可申报学院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奖励种类的不同,应分别报送如下材料:

  1.科研特别贡献奖:申报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2.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表、著作原件、论文原件、论文复印件( 包括杂志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正文)及有关附件一式一份。

  3.科技进步奖:申报表、鉴定证书、鉴定材料、应用证明、发表论文及其他附件一式一份, 按顺序竖装成册。

  4.先进科研团队:申报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5.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五、申报、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

  1.科技进步奖由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自然科学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由第一作者、第一主编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2.先进科研团队应以教研室、研究所(室)为单位同一研究方向的科研团队进行申报。

  3.所有申报材料均应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经各部门、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评选后,择优按限额统一报送科研处;党群行政系统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科研处。

  4.学校奖励评选委员会最后评选确定获奖成果、特别贡献奖、先进科研团队和个人名单。

  5.学院党委审定,公布获奖名单。

  6.申报表格附后

  六、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于20096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属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于630日前将评审后的材料按限额报送到学院科研处。 

科研处

2009615

 

 

附申报表格:2009年度学院科学技术奖及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