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激励教学管理单位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09]7号)精神,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将组织评选和推荐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教务处(科室)、院(系、部)教学管理科(室)。
(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直接从事教务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文件精神,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2.教学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政治业务素质高,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团结合作,积极进取,热情为广大师生和学生服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3.重视专业、课程、教材、实验教学中心和实践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4.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科学和行之有效的教学规章制度和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教学质量评估与检查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
5.注重本部门自身建设,积极推行教务公开和教学管理信息化。
6.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出版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关成果。
(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且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有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4.从事教学管理3年以上。
三、奖励名额
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个。
四、评选安排
(一)申报和单位推荐:符合条件者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
(二)报送材料:
(三)材料审核: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对各单位推荐集体和个人材料的填报内容进行审核。
(四)学校评选:7月初,学校成立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评出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者。
(五)公示、上报:7月上旬,全校公示评选结果;学校将推荐的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者材料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