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21-12-21浏览次数:113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确保校级科研项目按时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一)2018年立项的教师科研扶持基金;

(二)2018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

(三)2018年立项的贺林院士新医学临床转化工作站科研基金项目;

(四)2019年立项的思想政治研究专项课题;

(五)其他应办理结题的校级各类项目。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结题须提交材料:

1.结题申请书1式3份(所在二级单位学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填写意见并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代表作、研究报告等标志性成果(复印件1式3份)。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放,左侧竖直装订成册。

(二)报送要求:

二级单位汇总后连同结题汇总表纸质版1式1份(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2年1月6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kjc_jnmc@163.com。

三、其他事宜

(一)课题负责人要认真严肃对待结题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办理结题事宜,如未达到结题要求,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延期手续,且延期申请只能办理一次。

(二)请各科研管理科做好上述工作的组织、督促和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及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科研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