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21-12-01浏览次数:669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软科学研究工作在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经研究,启动2021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申报单位能积极创造软科学研究的条件和环境,保证软科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3.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项目组,联合申报,合作研究。

4.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熟悉我市市情,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项目。

4.有在研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应用基础研究或正常参加2021年验收的项目除外)。项目申报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研究方向和支持方式

全部为自筹经费项目,具体研究方向见《2021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研究要立足我市实际,技术路线可行,形成一批科技报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为科技决策服务。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项目负责人在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zqt.jiningdq.cn/technology/src/views/index.html)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依次经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个人、单位(法人)需使用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操作流程:打开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完成注册,进入科技服务模块,点击一窗办理,找到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提交。

3.注意事项。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为优化申报流程,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项目评审前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4.受理时间。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与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时间为11月26日至12月3日17:00,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止为12月6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5.联系方式

济宁市综合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5553705857  18853451648

业务咨询电话:3379993

学校联系电话:3616217

附件:

2021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