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规办〔2021〕12号)要求,省教科规划办对立项的课题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材料报送
各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严格审核结题材料,于2021年12月9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3份)、加盖部门公章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度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319室),同时将所有结题材料(目录、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成果鉴定申请、研究报告、变更申请审批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杨晨OA邮箱(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请各相关课题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附件: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