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纾困解难,按照省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工会、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发文的倡议,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 2021 年“爱心一日捐”活动。报请学校党委同意,现组织开展2021年“爱心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各分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捐赠动员工作,积极营造弘德行善、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3.“爱心一日捐”遵循合法、自愿、诚信的原则,加强对捐赠善款的募集和管理,活动结束后工会将募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校监督。
三、活动事项
1.捐款时间:10月18日至22日。
2.捐赠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工。
3.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按照月工资前两项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
4.交款方式:捐款由各分工会统一组织收取,填写“捐款明细表”,10月22日前缴至财务处收费科,“捐款明细表”分工会盖章后交工会综合科,电子版发至常健OA或微信。
四、捐款用途
捐赠款于10月30日前上交山东省教育基金会。12月底再由校工会申请全部返还,返还款项全部用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的救助及《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资助和扶持。
校工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