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重庆东西部协作第十六次联席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十四五”时期两省市科技协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山东省科技厅现启动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转发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重庆所需、山东所能,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向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鲁渝科技协作重点任务,引导和支持两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协作,加强技术引进及示范推广、联合攻关、平台建设、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两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技术示范、联合攻关、联合研发中心三个类别。
三、考核目标
考核指标以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主要指标须量化可考核。
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项目须涵盖所报指南二级标题下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四、项目实施周期
技术示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联合攻关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联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申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在山东省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单位无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
(二)申报方式
1.技术示范项目。根据指南方向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2.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项目。按照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指标进行申报。
(三)相关要求
1.项目由山东省和重庆市至少各一家法人单位联合承担。双方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就项目类别、任务目标、经费分配、成果权益等签订正式合作协议(附件4)。双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归属地有关要求分别向山东省科技厅和重庆市科技局提报项目申请(合作协议作为必要附件)。
2.请将申报书装订一式五份并附以相关支撑材料,连同项目申报承诺书(二级单位版)于2021年9月6日上午11:00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oa发送到科研处韩莎。
(四)联系方式
科技厅联系人:张晓磊,电话:0531- 66777212
科研处联系人:韩莎,电话:0537-3616215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