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课题;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6.凡有延期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
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所在学校能落实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限额。每个二级单位限报1项。
(二)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及限额,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需于6月14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A/B表、相应A/B表的附件材料(PDF格式的电子版至科研处,科技类oa发送至科研处韩莎,人文社科类oa发送至科研处潘衍有),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个人报送。
(三)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推荐上报的优秀青年创新团队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
(四)网上申报。在“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是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学校推荐上报的各申报团队按申报系统的说明、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 QQ 群号: 641128915;技术支持电话:穆庆伟、赵同祥, 0531—89701715、 89701209。
三、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
(二)申报材料是学校及教育厅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申报书》B表不得出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姓名。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B表的附件材料需隐去姓名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不实、伪造情况,以及B表和B表的附件材料中透漏个人信息情况的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科学技术类韩莎 0537-3616215
人文社科类潘衍有 0537-3616217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