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1016

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认定申请。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员须于6月7日至6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核验。

咨询电话:3616569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24号)

2: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人事处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