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68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7号)》要求,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项目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相关要求详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推荐

(一)各部门、单位应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改革、注重分类实施。

(二)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鼓励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

(三)综合类高校和师范、财经、政法、艺术类等文科见长的高校每校推荐不超过4项,其他类高校每校推荐不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学习贯彻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宣言》的新理念、新使命、新目标、新举措,认真组织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二)突出创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不作常规工作推进。

(三)突出特色。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育人特色、工作基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顺应新时代发展趋势,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四)突出实践。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重在实践,实施部门、单位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文科教育创新发展,形成国家民族文化自觉的主战场主阵地主渠道,培养知中国、爱中国、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文科人才。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6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6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统一提交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办公楼319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教中心杨晨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