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医药卫生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报限制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二)同一项目申请人只限申报一个项目;
(三)有延期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四)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不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三)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五)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
(六)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各二级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见附件1-2)相结合的方式。
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项目进行评审,按照专家打分顺序进行排序后,连同纸质版申请书上下册及加盖公章的《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于2021年1月8日16:00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申报。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的限额推荐,推荐上报的项目申请人登陆“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域名:http://www.sdkyxm.wsglw.net/)”进行网上申报。
联 系 人:韩莎
联系电话:3616215
附件:
科研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