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19-12-03浏览次数:913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及学校关于报送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0年度计划因公出国(境/含港澳台地区)的教职工均须报送出访计划,主要包括:

1.校级团组出访计划;

2.各部门和二级学院结合本部门工作需要开展国际化拓展、人才招聘等因公短期出访计划;

3.教职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科研、培训进修、出访交流等各类出访时间3个月以内的短期因公出访计划。

4.政府及学校公派出国项目等出访时间3个月以上的长期因公出访计划。

二、出访团组类别

1.一般团组出访

(1)原则上,出访1国不超过5天,2国不超过8天,3国不超过10天(均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国家的团组可增加1天。确因出访任务需要增加出访天数,提交出访申请材料时须一并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每次出访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

(3)团组出访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翻译)。

2.教学科研类团组出访(学术出访):

(1)教学科研人员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以及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2)上述教学科研人员出国执行任务需有明确的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3)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三、出访计划编报要求

1.全校各类行政人员出访需要各单位提前报备报批,行政人员出访经费由对外交流合作处根据不超过2019年总量原则控制,没有经过提前报备报批的行政人员2020年无法出访。请各单位提前报出计划,对外交流合作处将根据出访总量、经费支持等因素统筹考虑。

2.周边国家因公出访、教学科研人员学术性出访以及部分特定团组出访为优先考虑的三大类团组。以服务国家自主创新、高精尖缺人才培养、“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高访和成果峰会成果、拓展教育对外开放市场、讲好中国故事等7个领域为优先考虑领域。

四、出访计划报送要求

1.填表时请勿修改电子表格格式。

2.教师个人及学院团组出访计划由各学院集中统一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

3.部门出访计划直接报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

4.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2020年度出访计划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出访计划纸质版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至对外交流合作处(太白湖校区办公楼312房间),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至对外交流合作处金文和张云升电子邮件,邮件标题设置为“××学院(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

联系人:张云升 金文0537-3616030
附件:

1: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表

2:OA院字31号 关于印发《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