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为我省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新型研发组织。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的不得申报。
4、实行限额申报,上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率低于90%高于50%(含50%)的申报单位,以2017年申报项目数为基数按验收比例确定2018年申报项目数量。限额方式以市级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独立医疗机构为单位,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设定限额指标,额满不再受理。对验收率低于50%的,暂停一年申报资格。
二、注意事项
1、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须按期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2、项目立项后,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原则上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221.214.94.50:81/idpweb/),无账号的与二级单位联系,集中创建。
2、各二级单位于2017年9月30日10:00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逾期申报无效,不受理个人申报。
附件:2018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联系电话:0537-3616215
申报咨询: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 0531-66777221
科研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