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全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根据学校《纪委委员联系单位制度》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全校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各部门、单位。
二、检查内容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各部门、单位认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对本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修改完善《部门(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撰写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2.学校检查。学校将成立若干检查工作组,抽取部分部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学校纪委委员带队,成员由纪检委员组成,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对抽取的部门、单位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12月22日-12月30日,开展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自查情况,修改完善《部门(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撰写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各部门、单位将修改后的《部门(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及撰写的工作总结,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发纪委张体学。
(二)1月3日-1月13日,学校检查工作组抽取部分部门、单位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自查和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排查、总结分析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特别是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的做好防控工作。
(二)检查时,汇报座谈会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工作汇报。汇报结束后,进行座谈,查阅相关材料。
(三)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自查与检查的各项工作,并按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整体进度和成效。
(五)学校纪委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单位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的防控措施等进行整理汇总,并予以公布。
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