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44号)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4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通知附件
人事处
2016年4月7日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44号)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4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通知附件
人事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