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14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等规定,学校在2014年12月份集中办理了一批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但尚有部分教职工未办理。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效率,简化提取流程,学校决定再次集中为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简称联名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及程序

学校集中办理,未办理联名卡的教职工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至财务处综合计划科,财务处统一到建行济宁古槐支行办理,过期不再集中办理。

二、 联名卡的特点

(一)首次办理联名卡免收手续费,联名卡无年费。

(二)联名卡是一种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三、 其他重要说明

(一)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教职工如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复杂,手续繁琐。资金先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学校账户,期间需要3个工作日;教职工将一份办理完成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交至财务处;学校收到资金并核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误后方能集中办理转账。

(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教职工如需提取住房公积金,资金直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个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当日即可到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自行留存即可,无需交至财务处。

(三)请务必通知到本部门、单位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

(四)公积金联名卡不得重复办理,已集中办理过(附件)、个人单独办理过联名卡的教职工无需再办理。

(五)丢失联名卡的教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联名卡受理机构补办。

四、 联名卡受理机构

建行济宁古槐支行,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75号,附属医院北侧,咨询电话:0537-2269895。

附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人员名单

                                财务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