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8浏览次数:9

各部门、单位:

1月5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15]1号)。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cn)查看《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申报条件、方法。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5日,请具备条件的老师严格按照条件要求于1月15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为申报教师在参加外语培训、协调上课时间安排等给予支持。

二、该项目无名额限制,请广大教师踊跃报名。已申报2014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并被录取的教师不能再次申报此项目。

三、凡参加该项目的人员,外语水平需达到《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为鼓励和帮助广大教师克服外语水平这一申报障碍,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决定对申报项目教师参加外语培训的有关费用予以报销。成绩符合要求者报销以下费用:培训费、往返一次车票、住宿费2000元。

联系人:金文、于诚(国交处)联系电话:0537-361603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