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9浏览次数:9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优先考虑长期承担低年级学生基础课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鼓励教学工作优异且在校企合作或产学研结合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教师申报。

申报教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职教师由学校负责推荐;兼职教师申报参评,需在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连续工作4年以上,由兼职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兼职的证明。

已获得往届国家教学名师奖或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推荐数量

本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名额为60名。

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根据现有专业设置情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学科门类组织推荐,每个学科门类(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可推荐1名候选人。公共课教师按照思政课、其他公共课两类,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品质和思想修养;师德高尚,扎实开拓,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知行统一,为人师表,富有创新协作精神,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

(二)教学基本要求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近4年(2011年至2014年)面向本校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三)科研基本要求

候选人须满足下列要求中的任意两项(或任一项中有2项成果):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或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三位获奖者);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或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奖励、技术发明奖励、科学技术进步奖励一等奖(前二位获奖者)。“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可以对应为“省级自然科学奖励”;

3.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奖励、技术发明奖励、科学技术进步奖励二等奖(第一位获奖者);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一位);

5.近5年在SCI、EI、SSCI或CSSCI收录期刊正式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位作者或通讯作者);

6.出版过与申报学科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专著、译著或科普著作(第一位作者,不含编著等)。

四、申报程序与评选步骤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按照学科门类确定推荐人选。

(三)对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报送推荐人选。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12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曹明平(行政楼2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OA曹明平信箱。

1.候选人推荐表(A4纸张打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

2.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光盘(文件为MP4格式,不大于200MB,一式一份);

3.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一份);

4.数据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要求见附件—支撑材料数据清单);

5.科研教研成果清单(一式一份)。

评选通知及所用表格见附件。

附件:评选通知及所用表格

教  务  处     

二O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