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1浏览次数:5

各部门、单位:  

为实施好“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现就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和经费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山东省2015年资助人员400名左右,访学时间为一年,每人资助1.5万元。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资助人选为4人。  

(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山东省2015年资助人员150名左右,访学时间为半年,每人资助5万元。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资助人选为2人。  

二、选派条件  

(一)申请国内访问学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被确定为学校的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国际合作培养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外语水平必须达到《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7号)的要求(见附件7)。  

3.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或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学科(学术)负责人,可优先考虑。  

三、支持高校泰山学者接收优秀青年教师进行访学研修  

泰山学者设岗高校应积极接纳我省高校青年教师访问学者,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的访学研修以协助泰山学者开展科研工作为主。  

(一)受聘我省高校全职工作的泰山学者,在聘期内每人每年可面向省内高校接收1至2名青年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和资助经费按照国内访学规定执行。  

(二)受聘我省高校兼职工作的泰山学者,在聘期内每人每年可面向兼职高校接收1至2名访问学者到其全职工作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研修。访学期限和资助经费根据访学地点,分别按照国际访学或国内访学规定执行。  

(三)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的申报程序是:申报人员须先填写《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征询意见表》,征询泰山学者本人意见;由泰山学者综合所有申报人员情况,确定不超过2名拟接收人选,并在《意见表》中填写同意接收意见。  

四、申报程序  

从2015年起,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条件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推荐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www.sdjyrs.gov.cn“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申报”栏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人事处。  

(四)学校对教师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五)教育厅对所有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申报书》报人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工作计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等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确定推荐人选。  

(一)各单位要加强申报宣传工作,并按照申报工作要求,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相应资助项目。积极支持“泰山学者工作室”建设,鼓励本单位教师申报外校泰山学者接收访学项目。  

(二)青年教师申报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访学单位原则上是省外“985”或“211”高校,艺术类、体育类高校教师可以申请访问本专业领域国内知名院校,高职院校教师可以申请访问国家示范性或骨干高职院校。  

(三)已接受过“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资助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参加同一资助项目。5年内获得过国家或山东省公派出国留学经费资助人员及正在国外学习人员,不得推荐参加“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四)学校将加强选派管理和考核。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选派人员参加访学,选派人员应按规定期限完成研修任务,期满后按时回校工作,并向学校提交有关研修成绩证明、进修成果等,介绍有关本专业的最新研究动态。选派人员公开发表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等,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或论文、论著等)得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或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经费资助”字样。  

(五)学校将加强项目(计划)实施绩效评估,各院系部组织受资助人员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表》,对受资助人员教学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素质提升等情况进行跟踪总结,并附1至2个典型案例(包括访学人员的基本信息,访问单位,访学期间及访学后3年内取得的成果明细等)。实施绩效情况将作为今后学校推荐的重要依据。  

(六)各单位请于2014年12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候。  

六、需报送的材料  

(一)个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需报送《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1份;申报跟随泰山学者访学人员另提交《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征询意见表》(学者本人签字)一份;申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需报送《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1份。  

(三)申请人员所在单位上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四)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上报《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表》  

附件:  

 通知附件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