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经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批准,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稳定、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
2、有扎实的前期研究成果;
3、有素质精良的研究团队和首席专家;
4、有良好的研究保障条件;
5、有明确的研究发展目标;
6、申报批准建立的基地必须当年通过检查验收,通过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检查验收的,由领导小组予以资助基地部分经费。优秀基地予以资助贰万元;合格基地资助壹万元。
具体标准见《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1)有关条款。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依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各申报单位组织填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附件2);
2、各单位申报材料于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