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在校生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2浏览次数:27

各院、系:

根据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费收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新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现将“2014-2015学年在校生学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要求学生遵照执行。

一、根据“2014-2015学年在校生收费明细表”中学费、书费收费标准及学生本人实际住宿标准,将三项费用总额于2014年8月31日前,足额存入在财务处收费系统登记的银行卡内,济宁校区:农业银行,日照校区:中国银行。

二、开学后,学校通过上述两家银行统一批扣所缴费用,未在收费系统登记的银行卡号银行无法受理批扣。批扣成功的学生缴费收据,由各院系辅导员发至缴费学生本人,批扣不成功学生视为欠费。

三、无故欠费的学生,按照《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收缴学费管理的补充规定》济医院字[2010]133号文件第三条执行。

联系电话:616113(济宁校区)633631(日照校区)

附件:1、2014-2015学年在校生收费标准

      2、《收缴学费管理的补充规定》(济医院字[2010]133号)

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