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02浏览次数:28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山东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办法》和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7月新提任科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7月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干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用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步骤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有针对性调查等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人员的范围,根据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1、考核准备(6月2日-6日)。发布考核通知;组成考核组;考核对象撰写述职报告(1500字左右),同时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给相应考核组负责人;考核组与考核对象所属部门、单位商定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

2、考核过程(6月9日-17日)。考核组通过OA办公系统将述职报告发给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

3、考核总结(6月18日-20日)。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意见。

四、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七个考核组负责进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协助考核组做好考核工作。

第一考核组

赵显玺、曹勇

负责考核纪委(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工会(妇委会)、团委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

第二考核组

兰迎春、张继民

负责考核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离退休工作处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

第三考核组

陈晓东、张利宁

负责考核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

第四考核组

邓世春、王正刚

负责考核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

第五考核组

陈吉义、王乐军

负责考核基础学院、临床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精神卫生学院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

第六考核组

艾志会、张  良

负责考核护理学院、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口腔医学系、医学影像学系、社会科学部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

第七考核组

于景科、李葆华

负责考核药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生物科学系、外语系、信息技术中心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

附件:《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