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聘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0浏览次数:37

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聘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4]9号)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 6月19日 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培训科,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4.5.20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聘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的通知  

济人社办发[2014]9号  

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属驻济单位: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命题专家库始建于2009年,部分专家已经退休,再加上社会化考试对专业的需求有所变化,根据《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征聘命题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聘范围  

     这次征聘专家是在现有专家库的基础上重点从市党政群机关、各类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中征聘。  

二、征聘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遵守保密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或从事管理工作的科级以上人员;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聘用: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二)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获得博士学位者;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领导成员;  

     (五)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  

三、征聘数量  

     拟从推荐上报的人事考试命题专家中,根据专业需要,常用专业每专业择优聘用5-10名,其它专业择优聘用3—5人,征聘专业力求涵盖我市各主要学科和行业。  

四、征聘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特邀专家审核的办法。个人按照《济宁人事考试命题专业填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填写申报专业(原则上只填报一个专业),填写《济宁人事考试命题专家申报表》(附件2),并根据个人对所报专业的理解,命制一套样题(样题要求见附件3)。单位汇总《申报表》和样题,审查申报人情况并签署意见后,于 2014年6月30日 前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题库管理科(市人才大厦710房间),联系电话2967693。市人事考试中心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专家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专家。通过评审的专家(电话通知)参加8月上旬组织的命题专家培训会,颁布统一印制的《济宁市人事考试命题专家资格证书》,签订保密协议,纳入济宁市人事考试命题专家库管理。  

五、专家管理  

     经聘用的命题专家,主要参与区域性考试的命题、阅卷工作,参与试题库的维护、更新和各类社会化考试咨询工作。实行持证上岗,有偿服务,动态考核。受聘专家要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履行相应的考试工作责任,保证工作质量。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专人对命题、阅卷等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对符合要求的按一定标准支付费用。  

六、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2009年征聘的专家目前仍在职无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打电话告之即可,未来电的视为自动放弃命题专家资格,这部分专家也需参加8月上旬组织的命题专家培训会,培训完发放统一印制的《济宁市人事考试命题专家资格证书》,签订保密协议。  

     (二)人事考试面试专家与命题专家一并征集,申报面试专家的需填报附件4,申报专业按从事专业填写,面试专家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与命题专家同时申报。  

     这次征聘人事考试命题专家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命题专家的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