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74号)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培训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下载地址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274号)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培训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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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