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14-05-04浏览次数:12

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4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的部署和实施,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进行的、能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服务的软科学研究。原则上不支持无明确应用领域或应用单位,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性研究以及专业性过窄、适用范围过小、实效性不强或研究成果对决策没有参考应用价值的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补助项目。各类项目选题及申报要求见项目指南(附件1)。

三、申报条件(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由申请人在指定选题领域内自行设计选题和研究内容,申报题目不得与本年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相同。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需同一研究领域的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书面推荐。

3、项目负责人只限一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软科学项目,且可参与其它一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二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

4、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或者同意列为自筹经费项目的,必须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请或转为自筹经费项目。

5、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课题组成员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6、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作撤项处理。

7、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15年3月31日

8、所有项目在结题之前须递交至少一篇通过初审的《软科学研究》稿件,其中重大项目须提交一篇被《软科学研究》采纳的高质量稿件,否则,不予结题。

9、不受理以下项目申报:

承担在研或未完成结题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近三年内有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应结未结、被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等情况的课题组长不能申报;已申报本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网上申报自2014年5月15日开始受理,截止到2014年5月18日16:00时。

2、书面材料一律为A4幅面,左侧装订。包括: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一般项目申请书1份和基本信息表一式3份;后补助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和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1份。

3、部门、学院审核相关材料,组织专家依据附件中的《科研评审标准量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排序,将《申请书》、《基本信息表》及排序后的《汇总表》纸质、电子版2014年5月22日17:00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4、学校审查、推荐上报。

联系人:戈文鲁

联系电话:3616216

附件:2014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