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计划生育科技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应用基础研究。按照项目分类的不同标准和经费来源设置有资助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无资助项目。
申报资助项目应按照1:1以上配套经费填写;无资项目应按照1万元以上配套经费填写。
二、研究方向
(一)新型避孕方法研究;
(二)避孕节育适宜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研究;
(三)微创或无创可复性绝育方法的研究;
(四)人工终止早期妊娠新技术研究;
(五)出生缺陷预防实用技术研究;
(六)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相关技术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为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完成时不超过退休年龄;
2.具有组织开展科技研发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3.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4.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分别承担不同的研究任务,由项目申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申请人当年只申报一个项目;
6.承担国家、省及我委科研项目未结题或曾承担国家、省及我委科研项目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须符合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已通过其它渠道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同时对项目进行科技查新。
(二)各单位汇总、审核。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于4 月18日17:00时前,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查新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同时报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报送。
联 系 人:路 海
联系电话:3616216
附件:申报表和汇总表
科研处
二0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