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年度末财务核算工作,保证年终结账和决算工作按时完成,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账业务截止到2013年12月25日,之后将进入年终结账及决算阶段。2014年1月6日开始办理新年度报账核算业务。
二、各项支出必须列入当年决算,无特殊原因不得跨年度报销。请各单位及专项资金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办理校内、外各项收支结算,有关单位做好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的出库、入库、对账及年终盘点等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各项借款必须在12月25前办理结算手续。备用金借款应先在本年度归还,下年度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另行办理借款审批手续。
四、凡领用过收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单位,请于年度内到财务处综合计划科办理核销手续。
五、财务处年终决算报表中的有关数据,需由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资产管理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等单位协助提供,届时请予以大力支持。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