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0浏览次数:14

各部门、单位:

2013年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已开始,凡我院在职职工申报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均需如实填写《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表》(见附件),凡不如实填写表格者,不予核发科研津贴。

一、新上上级科研计划项目及上级成果奖励工作量申报

由科研处根据相关公示文件统一核算科研工作量及津贴,个人不再申报。

二、2013年度按时完成的科研课题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按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并交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签发《结题报告》或《鉴定(评议、验收)证书》的上级科研项目均可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完整鉴定(结题)材料及鉴定证书各一份(转档案室存档,不退还)。

三、2013年度出版著作科研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具有ISBN号的著作(专著、规划教材、电子出版物、工具书、译著)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为著作原件(当天退还)及封面、作者姓名内扉页复印件各一份。

四、发表、收录论文科研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具有正式ISSN号和CN号的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为期刊原件(当天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凡被三大检索机构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期刊被收录检索证明无效)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天退还,复印件转档案室存档,不退还)。

五、举办或参加学术会议及交流学术论文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参加学术会议,在具有正式ISSN号和CN号的会议论文集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为论文集原件(当天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职务发明创造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科研处审查批准并备案,申请获得专利证书的职务发明创造,每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为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天退还,复印件转档案室存档,不退还)。

七、重点学科(实验室)负责人、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主任委员)请填写相关电子表格并打印汇总,由科研处集中审核,无需报送纸质证明材料。

八、其他

2012年因故未能申报当年科研工作量的,请在相应申报表中以备注的形式说明。

2013年末出版著作、发表论文、收录论文、交流学术论文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于次年申报。

各部门、单位请将相关申报材料、《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表》电子版(12月24日前发至谭文彬OA邮箱)及汇总并盖章的纸质版一份于2013年12月26-28日报送科研处(北湖校区科研楼K103),逾期不予受理。

为方便日照校区广大老师报送科研工作量,科研处将于2014年1月6日上午在日照校区主楼8楼会议室设立工作量原件集中审核点,各单位收齐材料于当日报送,原件审核完后即退回。

联系人:谭文彬    联系电话:0537-3616216

 

   附件:

        科研工作量申报表 

                                 科研处

                                201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