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度全校干部普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6浏览次数:17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济普法办〔2013〕6号文件精神,决定于12月7日组织2013年度全校干部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7日上午9:00

济宁校区:教学楼101、102、103

日照校区:C302

二、参考人员范围

副科级以上干部,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包含今年刚初评上中级职称者)。

三、考试内容和试题类型

考试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为主要依据,突出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务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普法考试复习参考题的内容详见济宁司法行政网(www.jnsfxzw.gov.cn/)--《下载中心》。

四、考场组织与安排

考试采取集中考场、开卷答题的方式;考场组织采取分地分片的方式进行,实行集中考试,单人单桌,由济宁市普法办公室派员监督。

 五、考试命题、阅卷方式及成绩使用

考试由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命题。阅卷实行分级阅卷。

对普法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推荐为上一级领导职位的候选人,不得授予执法权限。有关部门应把普法考试是否及格作为任命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之一。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各部门、单位综合科或办公室按照参考人员范围认真确定本单位的考试人员名单(见附表),于11月29日中午12时前报校普法办公室。纸质版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行政楼3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OA系统苗冠群、刘本军(电话:3616061)

七、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普法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确保参考人数。单位参考率要达到98%以上,考试成绩优秀率(85分以上)要达到90%以上。因故缺考的要认真组织参加补考。

附件:

    2013年度全校普法考试参考人员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普法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