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字[2013]2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条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字[2013]2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条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