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13-06-26浏览次数:14

各有关部门、单位、院(系):

2013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专项、中国梦研究专项、党的群众路线研究专项、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专项和外语教学改革专项。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XX专项研究。)

项目申报以《201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1974719日后出生)。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年度项目,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社科联等厅局级课题不受此限。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研究专项、山东地方党史研究专项以及调研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确立,鼓励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不受各单位年度项目推荐指标的限制。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XX专项研究。山东地方党史研究专项由全省党史系统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申报者可直接与各地党史研究室联系,鼓励与有关单位协同攻关。

(四)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全省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基地项目,申报者应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栏注明“XX研究基地”一般、重点或青年项目。

(五)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一般项目资助2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36万元,调查研究专项将视情况给予重点资助。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具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二)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单位将审核后的课题汇总,并填写《2013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加盖本部门公章后连同《申请书》、《活页》各一式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三)学校审查、推荐上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上报项目。

(四)截止时间。201371217: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路 

联系电话:361621667309

附件:

1.2013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3.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4.自筹经费证明

5.关于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社规办字〔20132号)及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13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