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3)8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本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专业设置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面向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优化专业结构,积极调整服务面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二、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不断优化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对就业率低的专业要予以调整、调减计划或停招。
三、院(系、部)可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实际状况、自身优势和特点,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专业属性范围内设置专业培养方向并报学校审批。专业培养方向一般不作为招生专业列入招生计划。
四、本科专业设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专业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五、各院(系、部)应在充分调研、考察和论证的基础上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并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交教务处,电子版同时通过OA发送给教务处王凌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