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8浏览次数:20

各工会分会:

根据济宁市总工会20139号文通知,关于做好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济宁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有2“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名额,校本部1个,附属医院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评选条件  

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是近年来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先进职工:

1、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提高文化软实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评选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层层推荐。

2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以及2012年以来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注:近5年以来获得过“五一”劳动奖章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形式及时间

请学校各部门分会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面向全校推荐一个候选人, 各部门分会请于2013320日前通过OA发送电子版至学校工会邱玉环、齐媛媛信箱。如有问题请与学校工会邱玉环、齐媛媛联系,联系电话:36160773616078

                                           

    校 工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