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12)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请于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培训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关于做好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各有关人员:
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12)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请于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培训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关于做好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