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自2012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必须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晋升人员提交的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必须是拟晋升职务规定的语种、类别和级别的合格证书。对成绩不合格、类别考错、级别考高的情况,均不能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时对此类证书校不予收审。现将《各系列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所需外语要求》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在审查晋升人员职称外语合格证时认真核对,严格把关。
同时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于10月30日下班前推荐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培训科。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