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一)申报范围
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有助于提高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成果。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应符合《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另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市科学技术奖,受理
2、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二年以上,其中市科学技术奖管理科学类项目需提供至少二家县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市科技进步奖医药卫生类的申报项目,须有
3、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应有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等知识产权证明支撑;前三位候选人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候选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每年度限报一项市科学技术奖;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4、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前三位人员需要在单位公示(应和鉴定证书人员一致)。
5、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是由山东省科技厅和济宁市科技局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其相同的填报项目,内容须保持一致。
1、市科技进步奖
(1)电子版申报材料:
①用word文档格式填报。
②申报项目简介和汇总表。《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过1200字。项目汇总不得漏填栏目。
③登录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stbjn.gov.cn/),首页通知和科技与奖励栏目下载。
(2)纸质申报材料。
①《济宁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②技术报告;
③《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④两个应用单位以上提供的应用证明,应为(原件);
⑤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
⑥其它证明材料。如论文、论著、论文被引用情况等。
其中:⑤、⑥可提供复印件。
以上材料①—⑥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各院系部请将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在申报书右上角标明“原件”)一并上报科研处成果科(不授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地址
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8月24日9:00-11:00。
材料报送地址:科研处成果科(北湖校区科研楼K101-103)。
三、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人应先按通知要求,下载相应的申报“推荐书”(word文档格式)填写上报。
(二)各院系部请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把好申报质量关,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推荐院系部公章,涉密项目不得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三)申报书的完成人员和鉴定证书的完成人员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参照省厅要求不再补正,各院系部请认真负责做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