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现将“2012-2013学年在校生收费标准”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要求学生遵照执行。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现将“2012-2013学年在校生收费标准”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要求学生遵照执行。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