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十一五”以来计划生育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6浏览次数:19

各部门、单位:

 

“十一五”以来,我省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指导方针,科技创新取得丰硕成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面总结“十一五”以来我省计划生育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创新发展,省人口计生委拟于近期编写《山东省“十一五”计划生育科技成果汇编》,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一、报送对象

    承担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十一五”以来鉴定、获奖、发表论文、申请或获得专利的科技成果。

二、报送内容

(一)承担的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技术报告。

(二)填写《“十一五”以来山东省计划生育科技成果登记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严格审核,确保报送成果客观真实,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

(二)报送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稿和纸质材料复印件,电子稿请发至科研处高立OA邮箱,纸质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生产许可证等。

(三)请有关部门将科技成果于622日前报科研处。

联系人:高立

联系电话:3616216

 

 

科研处

201266

 

 

附件:十一五以来科技成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