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1年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已开始,凡我院在职职工申报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均需如实填写《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2011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表》(见附件),凡不如实填写表格者,不予核发科研津贴。
一、新上上级科研计划项目及上级成果奖励工作量申报
由科研处根据相关公示文件统一核算科研工作量及科研津贴,个人不再申报。
二、2011年度按时完成的科研课题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按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并交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签发《结题报告》或《鉴定(评议、验收)证书》的上级科研项目均可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完整鉴定(结题)材料及鉴定证书各一份(转档案室存档,不退还)。
三、2011年度出版著作科研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具有ISBN号的著作(专著、规划教材、电子出版物、工具书、译著)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为著作原件(当天退还)。
四、发表、收录论文科研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
五、举办或参加学术会议及交流学术论文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参加学术会议,在具有正式ISSN号和CN号的会议论文集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为论文集原件(当天退还)。
六、职务发明创造工作量申报
凡我院在职职工在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科研处审查批准并备案,申请获得专利证书的职务发明创造,每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为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天退还,复印件转档案室存档,不退还)。
七、其他
2010年因故未能申报当年科研工作量的,请在相应申报表中以备注的形式说明。
2011年末出版著作、发表论文、收录论文、交流学术论文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于次年申报。
各部门请将相关申报材料、《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2011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高立OA邮箱)及纸质版一份(各系部签章)于2012年1月6日前交科研处(北湖校区科研楼K101-K103),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立 联系电话:0537-3616216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