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
请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评审通过讲师、实验师、馆员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每人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1年12月9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培训科,办理中级资格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
请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评审通过讲师、实验师、馆员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每人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1年12月9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培训科,办理中级资格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