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山东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的通知》(鲁教研字〔2011〕4号)有关规定和精神,省教育厅将与“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签订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见附件)。
请各院系部对本单位的“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和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进行科学规划论证,认真填写《任务书》,并于2011年11月18日以前将《任务书》(每个学科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请发至高立OA邮箱。
科研处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