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高考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高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教育厅专门就做好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发来紧急通知,现根据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实际情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院(系、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院(系、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院(系、部)要安排专人做好学生的点名核查工作。高考期间,在校学生一律不得请假。端午节假期前请假离校的同学由学生所在各院(系、部)负责通知学生于6月6日17:00之前按时返校。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6月9日上午9:00——11:00,各院(系、部)对在校学生点名,逐一清点。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所在院(系、部)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清查。对未在校和未在实习点的学生,要及时查清学生的去向,并于高考每门考试开考后与学生电话进行联系,发现可疑替考者立即报学生工作处。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学校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