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2浏览次数:15

各院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15号)要求,为做好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正式职工。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附属医院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合格。  

(五)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书》,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   

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对本条第(五)、(六)款可不做要求。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412 —19  

2.报名流程  

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注意:①“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的项目应按照如下要求填写: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山东省;认定机构:山东省省教育厅;②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及“信息填写说明”,工作单位一栏务必填写工作院校全称;③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④申请人基本信息中所提供的栏目均需填写。  

3.有关要求  

申请人员要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学校审核的必要查询条件。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422日——24日:学校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实。  

(三)428日:学校公布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以及测试工作安排。  

(四)59日——510日:申请人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附属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  

(五)512日——513日:学校组织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六)519日各院(系、部)将申请人员申请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培训科。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申请表》,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生成(一式2份,A3纸正反面打印,不可复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8.《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9.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反面注明本人姓名);  

10.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的证明材料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所需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七) 523日 —— 529日 学校将申请人员有关认定材料报送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附件:  

      1.《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