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该奖励是经山东省科技厅批准设立的山东省药学领域的科技奖项,每年评审一次,主要目的是鼓励广大药学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山东省药学事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进程。同时,也弥补省科技进步奖因受数额限制,大量优秀科研成果不能获奖的不足,使更多的优秀药学成果得到社会的肯定。
一、申报要求
请按照《关于申报山东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说明》,严格掌握标准,做好申报工作。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4月20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说明及申报表格可在山东省药学会网站(http://www.sdpa.org.cn) 下载查询。
联 系 人:高立 联系电话:05317-3616216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