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1浏览次数:26

各部门、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部门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12号,见附件)及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通知(鲁教规字[2011]1号,见附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二、《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否则不予受理。一般课题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  

三、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待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决定。  

四、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者须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其它课题申报者可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录入系统进行填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  

五、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教办厅函[2011]12号)。  

六、具体申报安排是:  

1、初次报送阶段: 37日 各单位统一将《评审书》纸质原件1份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OA教务处曹明平信箱(文件名格式:“申报单位”+“申报人”+“申报课题类别”),以便上报省规划办审查,确定正式申报名单)。  

2、正式材料报送阶段: 321日 各单位将审查通过的纸质的带有全国规划办水印的正式《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一式11份,非招标课题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报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课题评审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附: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12号)  

2、《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  

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规字[2011]1号)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