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1济宁年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科学技术奖应符合《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另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市科学技术奖,受理
2、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二年以上,其中市科学技术奖管理科学类项目需提供至少二家县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市科技进步奖医药卫生类的申报项目,须有
3、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应有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等知识产权证明支撑;前三位候选人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候选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每年度限报一项市科学技术奖;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其相同的填报项目,内容须保持一致。
1、市科技进步奖
(1)电子版申报材料:
①在本地计算机上安装《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2011年版本》(以下简称《推荐系统》),按要求填写,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存盘上报。
②申报项目简介和汇总表。《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过1200字。项目汇总不得漏填栏目。
③同时,把电子版相关内容粘贴至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stbjn.gov.cn/),首页政务大厅“在线申报”栏目下,点击“科技奖励申报系统”进入。
(2)纸质申报材料。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②技术报告;
③《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④应用证明(原件);
⑤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
⑥其它证明材料。如论文、论著、论文被引用情况等。
其中:⑤、⑥可提供复印件。
以上材料①—⑥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申报单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并上报科研处。
(三)申报时间、地点
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1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立 联系电话:0537-3616216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