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2-16浏览次数:47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认真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活动的意见》的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01220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活动地点:济宁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三、参加人员:学校领导;全校处级干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物资采购供应中心、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的科级以上干部。

四、活动组织:活动由纪委、监察室会同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于1217日下午4点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纪委、监察室综合科刘寅春(行政办公楼312室,联系电话:3616012)。参加人员于1220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北湖新校区统一乘车。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是开云APP登录入口(中国)开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今年组织的一次重要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合理安排好各自工作,届时准时参加,原则上不准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纪委、监察室。

                               纪委、监察室

                                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