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学校团委面向全校公开招聘专职团干部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年龄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热爱共青团工作,关爱学生,富有责任心,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有共青团和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意者请填写《选拔专职团委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学校人力资源处人事科。
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3616101。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